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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游泳馆、羽毛球馆、足球场、排球场、蓝球场等室外运动场工程之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作者:yangdong 日期:2020/7/21 浏览次数:3593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游泳馆、羽毛球馆、足球场、排球场、蓝球场等室外运动场工程之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游泳馆、羽毛球馆、足球场、排球场、蓝球场等室外运动场工程之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工程组织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游泳馆、羽毛球馆、足球场、排球场、蓝球场等室外运动场工程之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工程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建设规模:防城港钢铁基地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工程位于防城港企沙镇,是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钢铁基地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中部分室外运动场工程。

要求工期: 150日历天,从发包人签发开工通知要求的开工日期起算,遇不可抗力影响,工期顺延

招标范围:在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钢铁基地厂前区建设11人足球场(内含7人足球场2个,400m跑道、760坐观众席台阶及主席台、办公室、更衣室、卫生间及库房等)五人足球场1个;篮球场2个;网球场2个,施工完毕后清理现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设计单位:广西华锐钢铁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单位: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

3.1.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业绩要求:2017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至少 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200万(含)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需提交竣工报告、合同复印件)

3.1.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1.6专职安全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28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2 发售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A22-A23栋1楼。

3.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8111000(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指挥部大楼3楼307会议室。

5.4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资格证件递交[法定代表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委托代理人须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资格证件不齐或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生效且承包人开工进场后,发包人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15%支付工程预付款给承包人。

7.2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承包人每月20日前提交工程款计量报表和下月进度及用款计划。报表经发包人审定后按本月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进度款(含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合同价款),且累计拨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承包人不及时申报或累计完成工程量少于进度款额度的,发包人不予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完整的工程资料移交后,发包人按工程总价扣留保修金3%(不计利息),余款在结算审定后付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tq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A22-A23栋1楼

人:梁工、唐工                              人:褚   工 

联系电话:0770-2079926/2069239/2076053        联系电话:18877011182

 2020年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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